快报讯(通讯员 毛秀国 记者 高达)日前,随着塔影园、南半园修复完成,苏州已经圆满完成12处园林修复,苏州园林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完美收官。
在此之前,针对普查时发现部分历史园林保护状况不佳的现状,苏州市园林主管部门制定实施了苏州园林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完成了重点园林保护修复工作。在园林修复保护工作中,克服解决用地性质变更、使用功能定位及消防达标等问题,制定苏州园林保护规划,按照“全面保护、修复保护、遗址保护”三类模式,结合保护现状、历史依据、资金技术等因素,严格按照“原真性、完整性、延续性”原则和“修旧如故”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12处重点园林保护修复工作,全面修复塔影园、可园、柴园、南半园、明轩实样、詹氏花园、顾氏花园、唐寅故居,对墨园、慕园、遂园、寒山别业等园林遗址进行保护。
近年来,通过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并重、修复保护与活化利用并重、行政推动与社会参与并重,苏州园林名录体系基本构建,保护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园林文化内涵不断丰富,资源活化利用创新发展,园林开放工作提标扩面,保护管理责任得到强化。
建立了覆盖全市苏州园林保护名录体系。通过广泛发动、普查调研、专家论证,2015年至2018年,苏州市政府先后公布四批《苏州园林名录》,共有108座园林列入名录保护体系。从分布区域看:姑苏区57座,吴中区23座,常熟市11座,吴江区9座,张家港市3座,昆山市2座,太仓市1座,高新区1座,相城区1座;从建造年代看,古典园林(清代及以前建造)61座,现代园林(民国时期建造)9座;当代园林(解放后建造)38座。从产权性质看,国有83座,宗教产4座,民企或私宅21座。对已列入名录的园林,都进行发证挂牌、设置保护标识,构建起苏州园林名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