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从11月1日开始,南京交管部门在前期针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出租车、网约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开始处罚。
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全市安全带查处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南京交警共处罚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8044起,其中在高速公路处罚3375起,城区普通道路4669起。
同时,南京交警在城区普通道路对其他私家车辆后排乘客未使用安全带的实施警告教育,共开具警告通知单6420份。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车辆通行普通道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从11月1日开始,南京交警针对其他私家车辆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将不再警告教育,而是将开出罚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