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熊平平)近日,江苏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将迎来调整,给居民用气带来实惠。据江苏省发改委网站于10月19日公开的《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调整后,原则上一档气量不低于400立方米/年,二档气量不低于1000立方米/年,目前阶梯气量高于前述标准的,不得下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虽然阶梯标准提高,但《通知》要求不得增加居民用气负担,调整后现行居民气价不作调整。据了解,2014年以来,江苏实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地区原定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优化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当前各市现行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标准是怎样?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各市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标准不同,在阶梯定档标准上多低于此次《通知》标准,待《通知》实施后,全省居民在燃气使用上将迎来实惠。例如,据南京市发改委2020年6月发布的《南京市民价格手册》显示,当前南京居民一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300立方米,价格为2.73元/立方米,二档用气量上限标准为600立方米,价格为3.2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价格为3.82元/立方米。
政策调整后,全省各市即将依据《通知》调整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此外,《通知》指出,各市要根据近年来商品住宅销售持续增加、户均成套住宅数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地开展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各定价区域一档、二档覆盖率(即一档、二档用户数量占居民用户数量的比例),按照剔除年度用气量10立方米及以下用户进行计算。
“凡是2020年一档、二档覆盖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必须于今年完成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调整优化工作,2022年1月起执行。其他地区原则上明年启动调整优化工作,2023年1月起执行。”《通知》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