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近一年,你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了吗?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分兵几路,探访了部分小区的垃圾分类,喜忧参半:有的小区设施整洁,居民渐渐养成分类习惯;也有不少小区垃圾分类参与率低,生活垃圾“混装混投”,甚至还有乱扔垃圾的。
见习记者 杨晓冬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赟 潘荣 赵丹丹 文/摄
每天分出1100吨厨余垃圾,是原先的11倍
数据显示,目前,南京每天分出厨余垃圾1100吨左右,与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时相比,分出量是原先的11倍。这一年,南京大力建设硬件设施,5484个小区建起了10723个垃圾分类亭房。垃圾分类亭房无法落地的小区,则采取流动收运或是放置集中投放桶。
生活垃圾有没有在后续“一锅端”?南京一名生活垃圾收运人员表示,南京实现了不同垃圾不同出路,“因为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要求送去的垃圾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拒收,这部分肯定是分出来的。”但对方也坦言,因不少居民仍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一部分混投的垃圾,没法再二次分拣的,送往垃圾焚烧厂焚烧。
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秘笈”有这些
探访中,记者发现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好的小区大多管理到位、有指导员监督、居民也比较配合。
蓝岸尚城花园小区每个楼栋门口都贴着红黑榜,指导员马万义见证着小区的变化,“一开始也不行,就是一遍遍说,大家慢慢地就养成了垃圾分类习惯。有些不分类的人看见大多数居民都分了,也就不好意思乱扔了。”
在枫丹白露小区保洁员杨雪英看来,物业很重视垃圾分类这件事,要求他们早晚都要监督,每天洗桶、消毒,“只有卫生环境搞好了,大家才不会乱扔。”
金尧山庄小区是南京最早撤桶并点垃圾分类的小区。栖霞区垃分办相关人员介绍,金尧山庄小区先于其他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居民习惯已渐渐养成;垃圾房由第三方环保公司来管理,每天都有人员督导分类。此外,收运及时,不会有漫溢和积压,居民也会自觉维护环境。
居民依赖指导员分类,一撤走就乱了
垃圾分类效果差的小区,存在居民不配合、分类设施不到位、督导巡查不到位、物业服务不到位、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探访中记者发现,小区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不仅监督分类,还承担二次分拣的任务。目前,不少小区居民仍依赖垃圾分类指导员分类,晏公庙新村小区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一直不理想,只有少部分居民能够做到主动分类。即使我在桶边指导,也有居民直接将未分类的垃圾丢在一旁。”
也有部分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撤离,没人监督,垃圾分类就大打折扣。在汇景和园小区,虽有垃圾分类房,但垃圾未分类的情况比比皆是。居民刘先生说:“垃圾分类房建起之初还有指导员,后来人就不见了,慢慢大家分类越来越乱。”
为什么垃圾分类指导员会撤走?据了解,不少小区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是街道聘请的,街道给予相应报酬,但是时间长了,这笔开销让部分街道有些吃不消。
部分小区物业没把垃圾分类管起来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但目前,因为物业的重视程度不同,小区垃圾分类成效也是千差万别。
枫丹白露小区诚然物业的负责人沙明喜坦言,垃圾分类对于物业来说,肯定会增加支出,比如保洁员工作量大了,要适当增加补贴,购买消毒液、手套等用品也需要费用,“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得支持,而且小区环境变好了,也利于物业工作的开展。”
也有部分物业倒苦水,老旧小区物业费难收,一直亏损,能做好基本保洁已经不错了,其他的实在是有心无力。
如何调动物业积极性?建邺区正在制定“以奖代补”的相关方案。
建邺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于雪峰介绍,之前每个收集点产生的水电费、指导员工资、劳保等费用都是由街道承担。接下来,将根据每个收集点的分类、卫生等情况,将这笔费用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给物业。如果小区垃圾分类的投诉少,第三方巡查小区后,给出的考核分数高,这笔费用将奖给物业,甚至超额发放;如果物业不作为,收集点运行差,不仅拿不到奖励,还要面临一定的处罚。
南京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的物业服务清单中,没有垃圾分类的服务内容,这就需要多部门联合商议,拿出一份具体负责清单。街道、社区向物业移交垃圾分类工作时,清单一并移交,“当然移交后,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等相关责任也不能少,大家共同推进垃圾分类持续开展。”
个人拒不分类,处罚寥寥无几
不分类会受到什么处罚?个人拒不分类,最高罚200元;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这一年来,执法人员对于单位、商家、物业开出的罚单不少,但是对于个人不分类的处罚寥寥无几。究其原因,有执法人员坦言,垃圾分类刚开始,处罚会让居民反感,怕适得其反,主要还是以劝说为主。
完善垃圾分类配套细则,明确责任义务
南京市江宁区喜鹊林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理事杨旭伟认为,南京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垃圾分类亭房的建设、各种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不少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但垃圾分类对居民的影响还不够广泛,“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有个漫长的过程,无论是欧美国家还是日韩,都是如此。”他认为,垃圾分类不只是一个政策,它更多体现出一个社会治理的问题,如何让老百姓改变观念,这才是最重要的。
杨旭伟说,《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一些基本的规定,但是与之配套的细则却相对缺乏,建议进一步完善,“比如明确物业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那是不是可以由物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物业签署一个补充合同或把原有合同进行升级,这样可以明确物业的权利和义务。”
杨旭伟说,“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行动,应该是所有部门联动,不仅如此,还要明确每个部门具体的责任清单。”他认为,南京在垃圾分类宣传上,还要再深入,动员社区基层,借助社会组织力量,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居民参与感,推进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