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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明年1月起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
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新增“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适当降低缴费比例

  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已投入使用;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刷医保卡结算更加方便……10月20日,江苏省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生实事相关实施情况,会上传来诸多利好。比如,打破参保壁垒,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相关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徐苏宁

  关键词: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打破参保壁垒,参保范围新增“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江苏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相关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江苏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核心,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五项政策。即打破参保壁垒促进参保、降低缴费负担吸引参保、顺畅转换渠道鼓励居民转保、压实用人单位责任依法参保、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便捷参保。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政策明确了参保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本次新政还有一大亮点,就是打破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前置条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不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这将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统一了缴费基数,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适当降低缴费比例,明确在各设区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明确待遇等待期相关政策,对各设区市现行政策进行规范统一。特别是对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由不超过6个月降低到不超过3个月,大大缩短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缴费到待遇享受的时间。

  医保转移接续

  关键词:

  医保转移接续

  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期间有关待遇享受政策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省内职工医保转移接续的待遇享受政策,为完善公平适度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提供政策制度支撑。该政策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规范了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时待遇享受衔接。明确对无中断缴费情形的,在新就业地缴费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防止出现新就业地因“当月参保、下月享受待遇”的规定造成待遇空档。对有中断情形的,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视作连续参保;未按规定补足医疗保险费或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原则上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规范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实行缴费年限互认。取消统筹地区之间的“政策壁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顺畅流动。

  明确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地的确定原则。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与职工医保参保地分离情形下,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所在地进行明确,防止出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与职工医保参保地分离后,出现两头不靠的现象。

  医保服务

  关键词:

  医保服务

  “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初具规模

  

  老百姓办理医保业务越来越方便。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已投入使用,各地医保部门也在同步培育116个市级示范点。

  为高标准高质量建成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省医保局制定印发《示范点建设方案》,并下拨960万元省级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各示范点建设保障。各地医保部门也同步培育116个市级示范点,并先后配套了2000余万元用于示范点软硬件升级改造。截至9月30日,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已累计服务各类基层参保群众达6.689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医保“小事不出镇、群众‘零跑腿’”。

  示范点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从面积来看,各示范点服务场所面积均不少于150平方米,设置引导咨询区、自助服务区、叫号等候区、柜台受理服务区、母婴室等7类功能区域,各类办公用品、便民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分区引导牌、平面分布图等导引标志统一规范、清晰明显。

  按照全省统一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操作指引》和《服务规范》等统一业务流程规范,江苏将与基层参保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示范点办理,“即时办”医保事项平均办理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同时注重办理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同质同标办理,实现医保服务不停歇、不打烊。针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开辟帮办代办、容缺受理、预约办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多元绿色服务。

  关键词:

  异地就医购药

  设区市均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省医保局持续聚焦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刷卡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联网购药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坚持省市联动、统一规范、合力攻坚,扎实做好药店评估择优、平台改造对接、系统联调测试等各项重点任务。截至10月18日,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累计开通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1599家,异地购药直接结算4148人次,结算金额68.03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异地联网药店购药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报销结算待遇与参保地政策保持一致;进一步简化规范结算流程,将异地联网药店购药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清算范围,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省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清算,有效压缩结算周期,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异地就医购药服务的积极性。

  同时,江苏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功能,通过江苏医保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途径,实现异地就医“不见面”备案与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开通无缝衔接,参保人员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同步开通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同时,进一步优化线上查询功能,对已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参保人可随时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

  链接

  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及规范省内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期间有关待遇享受政策十问(详情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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