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从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的上下浮动范围,提出调整燃煤发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为均不超过基准电价的20%。
记者16日从江苏省发改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疏导燃煤发电企业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倒挂、严重亏损情况,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江苏及时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上浮20%的幅度(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于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
据了解,本次交易共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江苏省煤电基准价为391元/兆瓦时,此次成交价据基准价上浮了19.94%。此次交易是江苏在《通知》开始实施的首日组织开展的市场交易。综合交汇点、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