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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省消保委发布第三季度消费投诉与舆情分析
“双减”后校外培训投诉增长近7成

  10月11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消费投诉与舆情分析》。第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共计受理消费投诉40442件,咨询9万余件。在舆情方面,江苏消费维权类信息有265556条,总体呈波峰状走势起伏,舆情信息传播较为平均,有多个峰值。其中,商品房及房屋中介投诉多,教育、培训服务投诉跃居高位。

  

  通讯员 省消萱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杜雪迎

  江苏省消保委第三季度受理消费投诉数据

商品房及房屋中介类投诉 1435件

校外培训类投诉 2026件

跨境电商类投诉 355件

  教育、培训服务投诉跃居高位

  从消费类型分析,第三季度商品类消费投诉达18860件、服务类消费投诉达21582件,分别占投诉受理总量的46.63%、53.37%。从商品种类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达7066件,占据商品类投诉首位,日用商品类投诉升居第二位,食品类投诉位居第三。

  从服务种类分析,教育、培训服务跃居高位,共计有3691件投诉。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居第二位,投诉量达3557件,问题集中在合同及质量,尤以质量较为突出。此外,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第三。

  售楼人员承诺的得房率,开发商不认账

  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系统收到商品房及房屋中介投诉1435件,其中商品房相关投诉852件、房屋中介相关投诉583件。

  周先生在泰州市某房产开发公司以276万元的价格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173.38平方米。销售人员称得房率74%,消费者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之后,周先生签订合同时发现得房率仅为70.9%。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商家不同意,消费者向泰州市消保委投诉。调解中,商家称从未说过74%的得房率,而销售接待人员个人说明的错误,不能代表商家真实意思表示。消保委指出在消费者眼中销售的承诺就是商家的承诺,消费者没有义务分辨其中对错。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定金5万元。

  校外培训授课时间变了,家长要求退学费

  “双减”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共受理校外培训类投诉2026件,比上一季度增长68.97%。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售后问题、服务质量等方面,具体表现为授课老师、授课方式、授课时间发生变化、课时扣减规则、授课质量下降以及夸大宣传等问题。

  陈女士为孩子报了某辅导机构一对一语数外辅导课程,一年费用约十万元。“双减”政策出台后,授课时间有所调整,与消费者原先制订的学习计划产生冲突,加上陈女士对师资力量与教学质量都不满意,认为与商家宣传的所差甚远,便要求退费。原本承诺可以退费的商家却百般推诿,陈女士投诉至江苏省消保委。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商家了解情况,门店负责人找出种种理由推脱退款。工作人员致电该辅导机构总部。经调解,商家同意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学费。

  舆情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江苏省有关校外培训类敏感舆情16384条。一是“双减”政策下,非法办学机构被查处;二是部分机构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三是预交学费后,教育机构跑路或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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