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常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1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企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2万

  近日,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联合新北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案件赔偿金额达42.51万元。

  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企业通过渗坑排放含重金属废水,企业除了涉嫌刑事犯罪,还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义务。新北生态环境局快速应对,邀请新北区检察院共同参与、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多次开会讨论案情,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经过新北生态环境局和新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该企业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积极主动配合生态环境损害磋商。2021年9月26日,企业与新北生态环境局签订磋商协议,并及时交纳了赔偿金,共计42.51万元。

  近年来,新北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宣传力度,着力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局,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落到实处,逐渐形成多方联动、务实高效的“新北经验”。常文琦 王璟 陆文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