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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10月1日实施
每部加装电梯可补贴8万-10万元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一直备受关注。为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昨天下午,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政策。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相比原先的试行办法,《实施办法》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便民服务措施、惠民力度都有了新规定。特别是《实施办法》新增了财政资金补助规定,经批准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获得8万-10万的补贴。

  

  杨皓 张敏

  修改业主表决比例,降低协调难度

  据了解,《实施办法》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进行了修改。新规明确“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由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取消了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的要求。

  “原先试行的办法需要征求整个小区住户的意见,有的小区多达几十栋楼,难度可想而知。今后只要征求本幢或本单元的意见,难度降低不少。”常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办法》不要求一栋一单元全体业主同意,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些业主尤其是低层住户的意见,就可以忽略。辖市(区)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建立加装电梯社区协商和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保障邻里和谐。

  增加便民服务措施,让百姓少“跑腿”

  为了让电梯加装工作更加顺利推进,让老百姓少“跑腿”,《实施办法》增加了不少便民措施。

  首先是增加便民服务点,在各辖市(区)设立服务专窗统一受理加装电梯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延伸,增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通信、广电、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照明等多个部门的管线迁移工作,新规明确,今后将由服务专窗通知相关专业管线单位,专业管线单位做好管线迁移工作,让群众少“跑腿”。

  在办理流程上,《实施办法》也进行了优化。取消日照分析,优化办理流程;同时缩短了办理时间,新办法出台后,办理时间比原先减少了31%(不含施工时间)。

  建立信息库,通过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提供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监理、维保等单位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全面了解加装电梯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增加财政资金补助,补贴8万-10万元

  新规增加了对加装电梯项目和专业管线单位的补助。

  目前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共有7种筹资渠道,具体包括:1.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商定的分摊比例,自主筹集资金。2.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依法或按照约定使用物业公共收益。4.社会力量捐赠、资助、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等。5.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加装电梯贷款。6.财政性资金。7.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财政将重点支持三方面,首先是对经批准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六层及六层以上住宅补贴10万元/台、五层住宅补贴9万元/台、四层及以下住宅补贴8万元/台。其次是对符合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并出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按核定的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三是管线迁移、道路恢复等费用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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