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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保障信访人权利义务,倡导网上信访
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下月起实施

 快报讯(记者 卢河燕)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突出了信访人权利与义务并重,结合江苏实际,大力倡导网上信访,对信访事项从提出到受理、办理、办结全流程进行规范。

  《江苏省信访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近15年。近年来,江苏大力推动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全省信访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探索积累了许多具有江苏特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了一系列长效机制,为条例的修改提供了实践支撑。

  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贡旭敏说,当前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秩序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信访实践中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等现象也有发生。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呼吁通过修订《条例》来解决矛盾。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7章51条扩展为8章73条。

  此次修订突出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首次单独成章专门规定了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依法信访受法律保护。条例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10项权利,应当履行遵守公共秩序、服从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等6项义务,完善权利义务配套制度。

  据介绍,此次条例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在全国省级信访立法中首次明确了“总体性”“个性化”的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并单独设置成章。这有利于厘清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边界,确保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信访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网上信访便民高效,江苏有70%的信访件是通过网上信访。据介绍,江苏省是网上信访的发源地,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最先在江苏推开使用并走向全国,当前网上信访已经成为信访工作主渠道。确立网上信访制度是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江苏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网上信访进行规范,倡导信访人通过国家机关设立的网络信访受理平台提出信访事项。

  这里的网络特指各级国家机关的网络信访平台,《条例》还对建立健全网络信访平台作了规定,规定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网络视频接访,同时还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信访系统,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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