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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员工值班时被捅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门认定,宾馆不服起诉,法院劝说和解

 快报讯(通讯员 孙琦 潘霞菲 记者 刘国庆)宾馆工作人员张某在前台值班时,突然被人持刀捅伤。张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宾馆对此不服,起诉到法院。近日,该案经常州市武进区法院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

  张某是常州某宾馆的工作人员,一天,张某在宾馆前台值夜班时,被突然闯入的李某持刀捅伤身体多处,并抢走了前台财物。因为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张某遂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调查,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宾馆对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遂向武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后认为,该案是由案外人李某报复社会随机伤害他人导致的工伤保险认定纠纷,对于受伤员工张某和原告宾馆都是一场无妄之灾。张某被捅伤后住院数月,鉴定为七级伤残,且离异后带两个孩子,生活十分艰难;原告宾馆并未缴纳社会保险,面对可能承担的工伤赔付责任也深感无力;案外人李某目前仍在刑事侦查中,并未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案件经过审理,承办法官判定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正确,原告宾馆也基本认同案件事实,但受疫情影响宾馆经营困难,无力承担工伤赔付责任。在明确受伤员工张某的实质性诉求后,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宾馆与张某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宾馆撤回对人社局的起诉,并主动赔偿了张某的医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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