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熊平平)昨天,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根据公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KW,规划总面积为1444km2,28个风电场场区均离岸10km以上。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与2021年初公布的《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相比,第二次公示对规划进行了部分调整,如规划场址由42个调整为28个,规划面积由1780km2调整为1444km2。
在碳中和背景下,各省都在加大风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今年1月下旬,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在《2020 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发布会上指出,“十四五”清洁能源是能源增量的主体,我国将优先推动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发展。
目前,江苏省海上风电装机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据悉,江苏省规划修编(包括已建、在建、核准和规划项目)的场址61个,规划装机容量1460万KW。截至2020年12 月底,江苏省累计核准海上风电装机规模 1280万KW,占江苏省规划87%;建成573万KW,在建607万KW,未核准280万KW(取消响水H2#5万KW)。
据公示内容,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将江苏海洋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据江苏省发改委网站,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为主,征求意见的内容为规划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自该份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规划单位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