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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身负7条人命、逃亡20年
劳荣枝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上诉
  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合影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图:新华社 央视新闻 澎湃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视觉中国

  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劳荣枝否认杀人

  称自己是遭到胁迫

  

  劳荣枝,1974年生,江西九江人,1996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实施犯罪,涉及多起命案。1999年,法子英在安徽合肥落网,同年被执行死刑。案发后,劳荣枝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厦门被抓获。

  劳荣枝供述,在潜逃的20年里,为了逃避打击,她不仅整了容,还使用多个虚假名字流窜于不同城市间,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谋生。

  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2020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两天共十多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就劳荣枝所牵涉的南昌、温州、常州与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举证。对此,劳荣枝否认了故意杀人的指控,声称自己参与杀人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胁迫。

  ●南昌灭门案

  主观恶意性极强

  怕留指纹要放火烧屋

  

  公诉方认为,4起案件劳荣枝和男友均为主犯,由二人共同商定并分工明确。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起诉书显示,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随后,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天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其间,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该起案件中不仅是主谋,而且主观恶意性极强,她在供述中声称担心指纹留在现场,曾对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法子英制止。

  ●温州杀人案

  独自取款冷静应对

  “被胁迫”不成立

  

  南昌灭门案之后,劳荣枝与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梁某成为二人的猎物。

  当时跟劳荣枝一起在KTV上班的一个女孩说,有房要转租,法子英听说后,决定绑架勒索这个女孩,让劳荣枝以租房名义带他到这个女孩的房间去。

  公诉方陈述,在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进入被害人梁某的住处实施抢劫。法子英拿刀威胁梁某,劳荣枝把这名女子绑起来。随后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刘某。

  根据劳荣枝二人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方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常州绑架案

  作案手法残忍

  不构成立功自首

  

  1998年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作案模式实施犯罪。

  起诉书中显示,在江苏常州,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二人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陈述,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刘某的证言还显示,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随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先后离开了现场。庭审中,劳荣枝的辩护律师称,常州绑架案是劳荣枝到案后主动交代的犯罪事实,具有立功自首的表现,对此公诉方当庭表示不予支持。

  ●合肥杀人案

  变本加厉,走向末路

  

  1999年6月,劳荣枝二人逃窜到安徽省合肥市,二人变本加厉,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胁迫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法子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子英当年被抓获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两名被害人一名为殷某,另一名为陆某,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残忍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

  合肥案中的庭审焦点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印证,法子英在外出期间曾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他。而殷某尸检报告也显示其是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民事赔偿

  受害木匠家属获赔四万八千余元:虽不满意,但不上诉

  9月9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南昌中院在庭上还宣读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劳荣枝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朱大红四万八千余元,对此前朱大红及其代理人刘静洁提出的135万元民事赔偿未完全支持。朱大红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午11点,朱大红代理人刘静洁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和被害人家属对于法院一审判处劳荣枝死刑的结果是满意的,但是对民事赔偿部分并不满意,但也没办法,“她也没钱赔,上诉也没有意义”。媒体此前报道,劳荣枝案宣判前一日,合肥案受害人小木匠遗孀朱大红从安徽赶到南昌。22年前,她的丈夫陆中明惨遭法子英杀害。

  这些年来,朱大红一边靠着在酒店做客房保洁独自抚养三个孩子,一边时不时地向公安打听追逃的进展。陆中明出事时,家中的三个孩子分别是2岁、4岁和7岁,“正因要供养三个孩子,他才会进城,到合肥找活干”。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朱大红表示,她将回到合肥,带着孩子去给丈夫上坟,告慰其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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