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李维嘉疑代言翻车被多人维权”登上微博热搜。报道称其代言的茶饮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引发多人维权。当天下午,李维嘉微博发文称,已在今年6月签订《合作解除协议》。明星代言翻车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明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指出,当代言人违反相应的法规,除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承担民事责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于露 马壮壮
最新 李维嘉称已解除合作协议
这两天,李维嘉疑代言翻车事件在网络上引发讨论。据媒体报道,有网友报料李维嘉代言的一家茶饮公司跑路,不少加盟商转向他讨要说法。
针对此事,9日下午李维嘉通过微博发布声明。他说,2020年7月25日,自己与广州和成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平面形象大使合约书》,担任“快乐方程式”奶茶产品形象大使,合作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2021年5月,在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约书中平面形象大使代言条件发生了变化后,于2021年6月1日与和成汇公司签订《合作解除协议》。“我从5月份开始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并对因此事占用公共资源表示深深的歉意。 在此,我也呼吁各位加盟商,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
相关 多个名人代言翻车后纷纷公开道歉
其实,明星代言茶饮等翻车的事件,此前并不少见。
今年5月,上海警方成功侦破该市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演员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茶芝兰”涉案其中。5月15日,马伊琍工作室回应称,“已与该品牌解约。” 马伊琍针对该事件,也向公众致歉说:“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网红产品“小仙炖”燕窝曾被曝出涉嫌虚假宣传丑闻,干燕窝含量、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被指与真实情况不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章子怡、陈数等女明星都曾为这款燕窝代言。
近年来,一些网贷平台接连爆雷。在2020年,“爱钱进”平台资金“兑付难”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关注。知名主持人汪涵、刘国梁因曾代言“爱钱进”致歉。
除了“爱钱进”平台,主持人杜海涛也曾为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拍摄过视频广告,平台爆雷后,被一名山东投资者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今年2月4日,山东东营一法院已立案审理此案。
类似的明星代言网络投资平台爆雷的事件不在少数,有网友质疑,很多人会因为明星的影响力,从而选择投资其代言的平台,平台爆雷后,相应明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自2014年以来,先后有e租宝、理想宝、网利宝、爱钱进、有利网等十几家平台爆雷,一度涉事代言的明星包括黄晓明、汪涵、杜海涛、唐国强、杨迪等。
视点 产品出问题,代言人要担责吗
代言产品出现问题,明星代言人被卷入舆论风波的不在少数。
据悉,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明星广告代言。《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提到,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
对于明星代言,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樾莉表示,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第五十六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法对代言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万樾莉介绍,当代言人违反相应的法规,除了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相关部门在对违法企业给予重罚的同时,对于那些违法代言人,也会予以相应处罚。明星代言广告不仅是一项高收益的商业行为,也可能是一项高风险的法律行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选择代言合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