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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南京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违规停放或充电最高可罚款1万元
  南京全面排查,劝导私拉电线等电动车安全问题 南京消防供图

  快报讯(通讯员 南消宣 记者 王瑞)记者昨从南京消防部门获悉,为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近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自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工作目标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亡人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责任和依法治理。

  此次行动将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面普及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力争年底前,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社会单位及独立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达70%,解决50%以上骑行员工充电需求;推动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将小区现有自行车棚改造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行动期间,将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小区、沿街店面等场所“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劝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南京消防再次提醒,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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