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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探索劳动审判“苏州经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苏州设立全国首家劳动法庭

  7月16日,苏州劳动法庭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这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地方设立的全国首家劳动法庭。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作为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苏州劳动法庭将对涉劳动案件从原来的“一案一研究”实行“三审合一”,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民事案件、拒不支付劳务报酬等劳动刑事案件、工伤认定等劳动行政案件。

  “劳动审判的政策性比较强,既要准确适用各类法律法规,又要综合考虑相关产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发展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共享经济的飞速发展,涉及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平台用工、共享用工等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苏州劳动法庭要对这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形成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

  苏州劳动法庭成立后,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成立的民事审判第四庭作为该法庭的主要审判力量。“民四庭专业化审判工作起步较早,员额法官中兼具高校兼职教授与省、市审判业务专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介绍,目前,苏州全市法院已形成一支由50名员额法官、15名法官助理组成的专业化劳动争议审判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表示,设立苏州劳动法庭是长远之举、创新之举、务实之举,就是要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苏州要将劳动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创造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劳动争议审判“苏州经验”。 柴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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