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1年7月14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5-57710702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3683891 地址:南京市庐山路218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1年5月18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及代垫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