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7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7月7日澎湃新闻)
夏日经济、夜间经济的消费增长潜力巨大。此次文旅部发布通知,将建设200家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这是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的“大手笔”。
通知强调,集聚区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这样的强调很有必要,集聚区建设要能合理规划,要是“水到渠成”,更不能为了建设而建设。
同时,集聚区建设还要避免对居民的正常作息造成影响。集聚区建设要能避免产生“副作用”。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夜间经济进行兼顾。比如为夜市划定合理区域,让其远离居民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城市通过打造“不夜城”来满足居民“夜生活”需求,来促进经济繁荣,但也要避免“不夜城”带来噪音污染、光污染、空气污染等“城市病”。
集聚区建设就是民生建设,就是民生工程,要能坚持民生导向。需要城市管理者能够借此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集聚区建设。既能提振消费,带动旅游,推动夜间经济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增长点,还有利于改善民生,带动就业。 湖南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