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些钱都要打水漂了,没想到今天可以领回来,真要谢谢政府、谢谢法院、谢谢孙法官!”近日,16名集资参与人来到泰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待集资余款的发放。大家对承办法官、刑庭庭长孙玮表达了感谢。
2008年至2011年间,吴某某以个人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采取口口相传、上门借款等方式,许以高额月息,向丁某某、肖某某、陈某某等25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121.15万元,除已偿还的本息外,余款95.47万元一直未能归还。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走访了解到,涉集资群众半数以上为泰兴市曲霞镇某村年过六旬的农村老人,个人损失数额少则1万元,多则近30万元,而被告人吴某某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却一直没有还款意向。
承办人向被告人吴某某讲明政策,然而吴某某虽口头承诺清退资金,但迟迟不见动静。泰兴法院立即对吴某某予以逮捕。直到这时,吴某某及其家人才打消了最后一丝幻想,在一周内将所欠账款清退至法院指定账户。杨茜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