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张爱国 记者 季雨)车主们都知道,机动车上路行驶时,要保证号牌清晰完整。如果车牌污损或遮挡号牌,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些电动车车主认为电动车并非机动车,就疏忽大意。近日,南京江宁一电动车车主就因为电动车号牌污损,而被处以罚款。
6月1日上午,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小龙湾路路口,李某骑乘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下。交警发现车辆号牌左半边有明显的掰断痕迹。经现场询问,李某称一个月前电动车倒地,车牌也摔坏了,自己便用钳子把号牌半边给拽下来。
李某本以为电动车牌照无所谓,也没放在心上,就这样继续每天骑上路。李某在明知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情况下,没有依法更换补领,依然上路行驶,违反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民警现场处以50元罚款。
许多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牌照违法行为疏忽。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上路前,也要检查车辆号牌清晰完整和遮挡情况,定期清洗号牌,遇雨天污泥要及时擦拭,发现号牌损坏应当及时到交管部门免费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