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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白领成“寻宝人”,非法倒卖文物
提醒:古玩爱好者获取文物要通过合法渠道
  警方依法收缴的部分文物

  日前,苏州工业园区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倒卖文物案。一名白领及两名“寻宝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于春妍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高达 文/摄

  2021年年初,苏州工业园区警方接到线索,家住园区的姜某有倒卖文物的嫌疑。经初查,37岁的姜某是某机械公司的销售经理。工作体面、外表斯文的姜某是一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随着调查不断深入,警方发现了一些端倪。

  原来,姜某是一名古玩收藏爱好者,在闲暇时经常前往古玩市场,并出入一些河道清淤、施工场所,其个人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中存在着大量不明交易记录。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于3月30日将姜某抓获。

  经审讯得知,姜某数年前对古玩渐生兴趣,几年下来通过各种非法途径购得文物140余件。对于购得的文物,姜某先收藏欣赏,把玩够了则通过摆摊、网络交易平台售卖,交易总价10余万元。

  警方在现场搜查中发现,仅姜某办公室展架上就存放着陶瓷、瓷片器皿、陶瓷枕头、葫芦装饰品等疑似文物71件。 根据当前的鉴定结果,2019年至2021年期间,姜某通过非法途径收购各类文物共计98件,包括历代钱币83枚,宋代至清代铜香匙、清代白云龙钩、清代均红粉彩小瓷瓶等文物15件。

  在警方对姜某展开调查时,外号为“瘦猴”和“老舒”的两名职业“寻宝人”同样引起了园区警方的注意。

  经查,“瘦猴”名为盛某,平时以收废品为生。“老舒”名为舒某,主要以打零工为生。这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挖土寻宝。

  3月31日,园区警方将盛某、舒某分别抓获。盛某到案后交代,其最初只是出于猎奇的心理,后来发现真的能从土里找到“好东西”,就经常在闲暇的时候出没于河道清淤和工程施工填土现场等地寻宝,通过各种非法途径向外出售,舒某也与他经历相似。

  数年来,通过非法手段,盛某寻获手链、手镯、观音像、印章等疑似文物84件,舒某则寻获古铜钱100余枚、钱币50余片,各类铜质钥匙、发簪等杂件30余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姜某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盛某、舒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

  踏入古玩收藏误区

  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说起古玩和文物,很多群众可能会混为一谈,但其实这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古玩是可以自由买卖、投资、收藏的;而文物则受国家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对文物的发掘、收藏、流通均作出了规定。

  那么,文物爱好者可以从哪些渠道合法收藏文物呢?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公民、法人等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等方式获取文物。在上述案件中,涉案部分物品经鉴定均属文物,这些文物都是嫌疑人通过挖取清淤河道、填土场所,以及私下交易所得。

  苏州市博物馆馆长钱公麟介绍,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同时提醒,不要在无资质的地摊等处购买文物,否则很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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