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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为争家产,虚假诉讼获刑

  得知父母的老房拆迁后将全部归哥哥所有,他心生不满,于是自导自演一出“好戏”企图争家产。日前,被告人胡某及束某被宜兴法院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朱鲸润 尹昳

  周铁村民胡某是家中次子,经营着一家公司。2019年10月,胡某从朋友那得知其父母所在村即将拆迁,想着父母名下共有两套房子,自己肯定能分得一套,胡某激动地赶到父母家询问。谁知父母却表示,已将一套房分给了哥哥,剩下一套拆迁后留给二老养老。胡某觉得父母偏心,非常生气。为了争家产,胡某向好友束某诉苦,束某细细思量后,为其设计了一出“好戏”。

  2019年12月12日,胡某让父亲在空白A4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瞒着父亲,用这张纸打印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胡某向束某借款15万元、由胡父作担保,胡父的签名就落在担保人签字处。12月16日,束某按照两人事先约定,持假协议向宜兴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胡某因母亲生病向其借款,胡父自愿担保,现胡某、胡父未按约付款,故要求两人承担还款责任。束某主动提供胡父名下待拆迁的老房作为保全线索,申请法院予以保全。宜兴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查封了胡父名下案涉房屋。

  胡父随后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从未向原告借过钱,也从未给任何人的借款签字担保。经过调查,12月31日,宜兴法院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除了对涉案房屋的查封。

  2020年1月,胡某与束某心知事情已败露,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胡某当场归还借款,双方假意和解,束某申请撤回起诉,但法院未予以准许。因胡某、束某涉嫌虚假诉讼,宜兴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宜兴市公安局侦查,并依法驳回束某的民事起诉。没多久,胡某与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某、束某犯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束某合谋捏造事实,以伪造的借款协议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束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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