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列出了10项重点举措,强调要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优化政策供给。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低保“单人户”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推进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到2022年底,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长期照护能力的标准化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强化农村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到2025年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70%。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