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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首次将立法审议会场搬进烈士陵园
  审议前,全体与会委员在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广场上重温入党誓词 肖日东 摄

  4月21日上午,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弘扬厅庄严肃穆。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这里举行联组会议,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把立法审议会场从市人大机关搬到重要红色文化基地,这在南京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

  

  通讯员 宁人宣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常委会组成人员重温红色记忆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列为2021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目的是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南京高度重视这部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立法重大问题。

  2月25日,条例草案一审通过以后,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草案文本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此后又召开了英烈后代座谈会、立法专家论证会、赴红色教育基础调研,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二次审议的草案修改稿。

  4月21日上午,条例审议前,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广场举行凭吊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并参观了《信仰的力量——雨花英烈生平事迹展》。

  “我们选择在雨花台烈士陵园进行审议,就是要在这块浸润着革命鲜血和精神的神圣土地上,通过立法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实践,来彰显人大的使命担当,来告慰我们的革命先烈,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我们要在审议中带着使命、责任和担当,带着全市900多万人民的嘱托,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

  为“法佑”英烈精神,委员们争相发言

  联组会议上,委员们争相发言,话筒十分“抢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建华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提出建议,南京要强化政策扶持、拓宽经费来源,鼓励和支持优秀的、有影响的红色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通过好的品牌和作品,让人们想起南京、记住南京。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华建议,加强接下来的红色文化资源的宣讲和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宣讲队伍的培育。

  南京是一座英雄的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雷说,南京的红色资源面广量大、弥足珍贵,具有重大的政治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她建议,法规出台后,应尽快制定、公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进一步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牢固树立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集体意识。

  一线工作者纷纷提出意见

  联组会议上,参加会议除了常委会委员,还有市委党史办、市司法局、市文旅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及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现场,他们也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作为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一线工作者,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赵永艳说,从雨花英烈精神的广泛共识来看,雨花英烈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齐名。条例的出台,既为雨花台烈士陵园充分展示南京的红色文化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也为南京打造以雨花英烈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之城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梅园新村纪念馆馆长沈浩看来,条例对于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推动作用。他表示,红色场馆是应该有着庄严和肃穆的氛围,参观群众也应该有庄重和神圣的心情。而这些内容,条例当中都有涉及。这部条例的出台,对于一线场馆进一步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具有很强的支撑。

  联组审议结束,已近中午。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立即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将部分意见与建议吸纳到条例当中,提交会议表决。当天下午,出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这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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