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服装厂生产假冒品牌羽绒服发给员工做福利,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上门后,企业负责人竟认为只要没有卖就不违法。最终,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该工厂被处以18万元罚款。
高邮市民卢先生在当地一家服装厂上班,2020年10月,工厂给每位员工发放一件国内知名品牌的羽绒服。到手后卢先生发现,这件羽绒服标牌、水洗标和正品有很多差异,卢先生立马举报,执法人员联系上正品厂家进行鉴别,果然发现了猫腻。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工厂生产的羽绒服品牌标志和某品牌非常相似,但是质量比较差,摸上去有点粗糙,是假冒产品。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这家服装厂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共加工类似产品207件。对此,企业负责人辩称,仿冒的标牌、水洗标是托人网购的,但该产品并没有出售,只是当作工厂福利发放给员工,自己并不违法。
对此,执法人员指出,按照《商标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厂家制造、使用近似他人商标的商品,即构成侵权,无论实际物品是否销售。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办结该案件,该工厂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被处以货值的三倍罚款,共计18万元。
通讯员 柏玮娜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