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给予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记功奖励的决定》,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16名工作人员和12个集体给予了记功奖励。
这是扬州市首次在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践行宗旨,奋发作为,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作出了重大贡献。本次奖励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由基层推荐,多方面听取意见,做到好中选优,确保了专项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扬人社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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