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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23所高校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4月28日前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4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全国23所高校将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舒越

  23所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其中A类高校11所

  截止目前共有23所高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江苏省开展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高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

  招生工作流程安排确定

  4月28日前,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5月10日前,考生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5月25日前,高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高考结束后,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A类高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B类高校确定入选考生名单。B类高校入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志愿。

  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考结束后,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由高校确定。考核过程应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各高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A类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或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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