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常州经开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概要】拟投资2.2亿元,在常州市潞城街道潞横路以北、华丰路以东、潞横北路以南地块,占地面积为20000 m2,主要建设公共卫生中心综合楼、实验室、公共卫生应急隔离点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简介、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czxecc.com/showhjyxpj.asp?id=698、http://www.czxecc.com/showhjyxpj.asp?id=701)。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对施工、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预防、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恒鑫大道8号
评价单位:常州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丛工
联系电话:0519-85187805
【公众意见提供时限】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