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被曝光引发舆论热议,一些被罚车主对该地点的违章处罚提出了质疑,认为“实线画得太短了,不合理”。佛山交警稍早前回应称:道路标志线是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并且在岔道口之前都有提示。
广东省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佛山交警昨夜回应称,此处共抓拍18.4万宗违章,已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综合 综合 央视 新华视点微博
北京日报客户端 南方+客户端
航拍视频显示,3分钟内27辆车违章
4月10日,一名微博用户发布了一段无人机拍摄的视频显示,在广台高速前述岔道口为“Y”字形,衔接岔路口的白色实线长度较短,不少车辆驶向左边车道时,容易出现视觉上的误差,压到右边的白色实线,该视频显示,3分钟内共有27辆车压线违章。有网友评论称,他曾在此处被罚款。从视频来看,该实线靠近路口,难以辨别,很容易压实线。
该网友还晒出12345平台对其质疑车道设置不合理的回复。佛山市公安局答复如下:驾驶人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观察途经路段的交通标志,该路段出口前方2公里、800米都有道路行驶方向指示牌,需要从该路段变道的驾驶人,应提前选择行驶方向。如将虚线延长,车辆就可以变道,容易引发事故。
62万多人在高速同一地点交通违章?
广台高速公路,是珠江西岸重要的交通要道,串联广州、佛山、江门三市。
网友袁先生近期在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吃到罚单,并且发现同一个地方出现了62万多个交通违章。“如果想不违章只有走最左侧车道,不然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仅要交200元,还要被扣3分。”
对于62万多个交通违章信息一事,信息发布平台称实际以车籍所在地官方数据为准,但袁先生的遭遇在车友圈中产生了共鸣。
申诉司机表示此处交通标志不合理。“此处高速路为一Y字形路口,而路中的标志均为直行方向,并没有提示驾驶人需要提前变道的标志,如果是司机第一次路经此处,不熟悉情况,就会造成违法变道。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整改该处交通标志,让驾驶人认知前方需要变道,提早作出变道,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佛山交警:验收合格,岔路口前有提示
对于司机们的质疑,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指出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路段的标志标线,是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GB5768-2009)规范设置的,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为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当知晓该路段上述交通信号的含义,且有足够的时间、距离看见上述交通信号,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安全行驶。
针对佛山交警部门的回应,网友表示:“如此高的违章率,是不是该想想设计是否合适呢?”关于事发点交通处罚违法单数一事,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暂未回应。有网友称,在媒体曝光后,相关软件已不再显示罚款人数。
针对佛山一高速路“天量”罚单一事,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
深夜回应:去年3月18日启用,累计抓拍违章18.4万宗
4月12日夜,佛山交警回应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网民反映某商业App显示“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
据统计,“电子警察”启用后,该路段交通事故总数由上一年的85宗下降至39宗,同比下降54.1%;事故受伤人数由13人减少至3人,同比下降76.9%,对预防、减少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佛山交警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画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
在该岔口远端处施画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
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画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
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3分钟27张罚单”拿什么平息质疑?
短短3分钟,27人“中招”。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岔道口,因罚款总额惊人,该地被网友戏称为“印钞机器”,这说明此处交通标志的设置存在争议之处。一些网友就此发出质疑,属于人之常情。
耐人寻味的是,一方面,不少车友认为该岔路口指示信号设置不合理、不科学,比如有被罚车主称:“提示不足,设计完全不考虑实际驾车习惯,而且刚好是个上坡位,等看到实线时已经晚了。”另一方面,当地交警部门表示,司机有足够时间、距离看见上述交通信号,应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安全行驶。
这种各自陈述,仿佛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对立。就目前而言,该处的标志标线、提示牌是否合理合法,不宜简单给出对与错,而应由权威机构论证,由业内专家推敲,由公众参与其中,找出最大的“公约数”。
面对舆论关切,有关部门有责任直面该公共事件的焦点,一个是事发点设置的交通信号是否经得起推敲?再一个就是事发点究竟有多少违法单数?最后一个是所收到的罚款都流向了何处?
“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这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无论是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还是反对为了提高罚款收入而进行抓拍,都切中了现实问题,也呼应了民声民意。
马上就访
专家:只曝光处罚不公开提醒,违背行政处罚的初衷
快报讯(记者 王瑞) “从目前网上发布的视频来看,交警部门至少可以在车辆行驶至该路口前,提前做好车辆引流措施。”业内相关专家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江苏为例,在很多高速公路分流匝道口前方,交警部门除了设置标志标线标牌做提醒外,还会提前在前往不同方向的路面上,施画地名,提示车辆前往不同城市(地点),选择不同车道行驶,提前给车辆分流,避免车辆在匝道口变道或者方向选择错误。
“我认为,不管佛山交警部门设置的标志标线是否合理,如此大量驾驶人在同一路口因为压线违法被电子警察曝光面临处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就有必要考虑一下,该路口标志标线设计是否合理。”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警部门查处车辆违法行为,其根本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应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如果已经发现驾驶人在该路口有大量违法,却不去积极面对和整改,只等电子警察曝光处罚,这就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初衷。”
顾大松认为,行政处罚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公开和提醒,“我们很多车辆交通违法,都是到了车辆面临年检的时候才去处理,结果导致同一路口出现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他表示,目前行政处罚的数量,并非必要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这其实说明非现场曝光执法是有问题的,达不到警示和提醒教育的要求。”
此外,顾大松认为,尽管现在要求交警部门对电子警察的设置进行提前公示,但对于外地驾驶人来说,尤其是第一次经过的道路,很有可能因为观察疏忽或者不了解路况,导致交通违法行为的产生。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市民表示,此事经网络公开发酵后,原本能看到处罚人数的交罚款系统页面,现在已经不显示处罚人数。对此,顾大松认为,政府部门要有公信力,处罚信息政务公开其实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