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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父母去世后姐姐要扶养弟弟吗?签份协议就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养?
《我的姐姐》中的法律问题你看懂了吗?
  《我的姐姐》剧照 官方微博截图

  清明小长假期间,张子枫、肖央、朱媛媛等人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一路领跑,票房突破4亿大关。除了让观众们感动得不行,剧情也引来广泛讨论。父母去世后,姐姐需要承担扶养弟弟的责任吗?在重男轻女家庭中成长的姐姐,成年后可以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吗?将弟弟送养,姐姐签订一份送养协议就行了吗?带着这些问题,现代快报记者请教了法律界人士。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季雨

  焦点一

  父母去世后,姐姐必须扶养弟弟?

  电影《我的姐姐》中,女主角安然(张子枫 饰)从小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意外离世后,追寻自己的人生目标还是抚养幼弟,成了安然面临的最大难题。从预告片放出到正式上映,影片围绕姐姐最后的选择展开。对于结局的解读,观众们各执一词。

  父母去世后,姐姐必须扶养弟弟吗?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表示,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有监护能力的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经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第一千零七十五条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衡晓春分析道:“也就是说,父母去世时姐姐已经成年,是可以成为弟弟的监护人,并对弟弟有扶养义务。如果姐姐未成年,自己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具备成为监护人的条件。”

  焦点二

  父母重男轻女,女儿成年后能拒绝赡养吗?

  电影上映后,不少观众为安然鸣不平。父母重男轻女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有先例。

  袁某与赵某是浙江省东阳市千祥镇人,婚后生有一儿一女。因年事已高无人赡养,二人一纸诉状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2019年,东阳市人民法院审查发现,袁某与赵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主要精力和家庭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得到的照顾较少。子女成家立业后,他们常常资助儿子,却忽略了女儿一家的需要。眼看老两口健康状态下滑,需要人照顾,可儿子长期在外且不愿老人随行,女儿也因心中不平不愿照顾。经法院调解,子女每月各支付1000元赡养费给老人,并雇佣专人进行照顾,费用各半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作为子女,在父母年老需要照顾时,无论前情如何,均应依法履行为人子女的赡养义务,给晚年的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衡晓春建议,作为父母也应该摒弃重男轻女的观念,平等对待每个子女,合理分配家庭财产。

  焦点三

  将弟弟送养,只需要签份送养协议?

  电影的最后,安然放弃签订送养协议,带着弟弟离开。现实中,送养真这么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人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标准(试行)》(苏民儿童〔2021〕3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对收养人评估项目进行细化。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评估标准》设计分值110分,75分合格。其中有18分,是专门评估收养人道德品行的。另外,《评估标准》还设计了取消收养资格的11种情形。一旦发现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买卖、性侵、虐待或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持续性、经常性家庭暴力的;存在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的,将立即终止收养评估,由属地民政局作出取消收养资格决定。

  《评估标准》保证了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参与权,无论是被收养人,还是收养家庭中同居住的未成年人,都设定明确表达自己意愿的内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和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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