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媒体一呼,立马“高度重视”,也成了一景。可惜这样的表现换不来乱扔死猪者的敬畏和自觉
23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政府就黄河大堤死猪事件表示,截至3月23日9时,当地有关部门已收集死猪48头,确定抛弃死猪嫌疑人2名。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两级纪委监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就此事件追责问责,很有必要。该向谁问责?一是始作俑者,二是有关部门。
3月21日媒体报道,记者在黄河内蒙古达拉特旗段发现,大堤内有不少死猪,有的零星几头分散在堤坝护坡上,有的十几头堆在国堤通往主河道土路两侧,有的十几头浸泡在堤内水中。根据描述,有的死猪已经风化成骨架,说明死猪被扔入河中已有多日。而当地最新通报表明,多部门也收集了死羊17只、死牛1头,说明抛弃动物尸体到黄河堤内已成某种习惯。如此破坏生态环境,如此不顾公共利益,当然要受到严惩。而与此同时也要问问,乱扔动物尸体成了一种现象,当地有关部门咋就一度毫无反应,在媒体报道之后才如梦方醒?如果早就行动,乱扔动物尸体的行为会如此任性吗?所以,这个板子,得打。
当然,当地表明追责问责立场,在类似事件的处置中并不多见,因而值得肯定。
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乱扔死猪于河道的事件。最令人惊诧的一幕,要数2013年上万头死猪漂流黄浦江了。
揆诸多起类似事件,均显现出群众叫苦声声、部门出手慢慢的“特点”来。至于媒体一呼,立马“高度重视”,也成了一景。可惜这样的表现换不来乱扔死猪者的敬畏和自觉。
法律法规对死猪处理、执法监管有着严格规定,有关部门理应闻“味”而动,雷厉风行,及时处理。但个别政府部门的延宕和无视,导致一些人有恃无恐,把乱扔病死猪视为一种当然的权利。
据过往报道,有的养猪场一下子死了很多头猪,损失惨重。这样的情形确实值得同情,但乱扔病死猪就有点无知无畏了。这方面,有关部门本可贴近宣传指导,帮助养殖户做好善后工作。但人们极少听闻有这样的事例。在这个问题上,有值得检讨之处。
猪死,或为意外,但乱扔死猪,并非意外。遏制乱象,重中之重是预防和问责。执法者当然很难预测乱扔死猪的地点,但只要平时力量下沉,勤于调研,善作预判,同时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就很可能及早捕捉到关键信息,使得部门工作居于主动地位,不至于在一夜死猪遍地的场景面前大惊失色。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对黄河大堤死猪事件追责问责“体例”,其他地方有拿走“复制”的必要。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