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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拿“拒用”逼人就范的App,牛不起来了

  四部门新规聚焦这一问题,给出明确态度,打中了乱象“七寸”,为消费者撑了腰。这是对民意的呼应,是对“App秩序”的重构,是对市场规则、伦理的呵护

  3月22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强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这意味着App不能再拿“拒用”逼人就范了。

  App收集个人信息且以“拒绝用户使用”为杀手锏的乱象由来已久。

  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显示,10类100款App中,多达91款App列出的权限存在涉嫌“越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3月12日,工信部通报了年内第3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此次通报共涉及136款App,其中包括多款知名App。在待整改的App中,几乎全部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操作。

  绝大多数App都在肆意违规,且都在玩“拒绝用户使用”的阴招,这也是人们在实际体验中感受到的。

  例如,想装个手电筒App,都要给人列上一堆信息收集清单,包括个人的位置信息、存储资料,简直是无理取闹、莫名其妙!

  搞笑的是,很多App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既表示其会妥善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又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不同意App单方抛出的所谓《隐私政策》,选择退出;二是同意并使用。

  把“不同意”和“退出”捆绑,而不是无条件允许“不同意者”使用。这是妥妥的无赖嘴脸。理论上,用户可以选择用脚投票,直接弃用,但,很多种类的App都是工作生活必用的,你的拒绝换来的只能是几无App可用,也就是说,你实际上是被App孤立了。App耍流氓不要紧,你和它“谈条件”就不行。由于缺乏谈判权、话语权,维权成本又过高,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只能屈服。这种集体消费憋屈,可谓是魔幻现实主义般的存在。

  消费者被迫让步,带来的是利益普遍受损局面。个人信息频频“裸奔”,某些以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为“爱好”的App功不可没。而事实上的强制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则是对市场规则、伦理的极大破坏。

  四部门新规聚焦这一问题,给出明确态度,打中了乱象“七寸”,为消费者撑了腰。这是对民意的呼应,是对“App秩序”的重构,是对市场规则、伦理的呵护。

  总体上,此次四部门确定“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具有强制性特点,使得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这是可喜的。

  公众期待在此基础上,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且有更多硬招拿出来。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强调App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但收效甚微,多数App我行我素,毫不在乎。事实一再说明,遏制乱象,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规范,重拳出击,该惩处就得惩处,该下架就得下架。是时候彻底结束乱象,还用户一个清朗之境了!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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