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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禁渔期,睢宁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3月10日,徐州市睢宁县农业农村局与姚集镇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了春季禁渔巡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鱼类自然繁衍生息,持续恢复睢宁县天然流域水生渔业资源,该县将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定为集中禁渔期,在古黄河等重点公共自然水域实施禁渔。在禁渔期或增殖放流期间,禁渔区域内,除特许捕捞许可外,禁止一切渔具渔法从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生产作业,如:垂钓、网捕、笼捕、电鱼、毒鱼、炸鱼等;禁止收购、销售、加工在禁渔流域内捕捞的渔获物。

  禁渔期内,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禁渔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城管、市监等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协同执法,联防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行为。对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劝诫,罚款,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晓培 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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