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争议焦点包括以下三点,现在请原告方进行陈述……”3月11日下午,林某诉海安市雅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在南通开发区法院开庭,短短10分钟就快速审结。当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志新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了四个信息公开和四个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八案全部当庭宣判,平均每个案件用时仅十五分钟。
严君臣 张思雨 王锦辉 张燕
“以前,通过普通程序审理行政案件有一个很明确的庭审架构,一般包括六个流程,需要耗费的时间较长。现在推行简易程序,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将案件的事实直接进行归纳,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开庭时,承办法官直接陈述本案的争议焦点,接着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一轮到两轮意见陈述,很快就能当庭进行宣判。”开发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志新介绍说,庭审时间由原来的1个小时缩短为10到15分钟,有效提升了效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3月1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意见》,并于当日起正式在全市施行。“对于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据南通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亚峰介绍,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也拓宽了,对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程序性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几类案件,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开发区法院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和覆盖面,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大力推进行政案件“类案集中审理、简案快速审理”,采用“门诊式”审理方式,尽可能做到30日内结案。
“简易程序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因为行政诉讼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争议焦点非常明确。如果走普通程序,开庭耗时长,而且最终还是归纳到争议焦点上。”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兵表示,简易程序的实施使行政诉讼的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也减轻了参与律师的负担。
当日,法院同时组织了“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起旁听上述八案的集中庭审。庭审后,法院组织参与人员一起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易程序适用,实行门诊式速审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