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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民法典为她们撑起保护伞 你学到了吗?

  一年一度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如期而至,很多人收到了鲜花和满满的祝福。除了这些,女同胞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在保障女性权利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结合热点案件,就禁止家暴、禁止性骚扰以及家务劳动补偿等进行深入解读,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季雨

  

  家暴

  婚后多次遭殴打还被威胁

  南京一女子申请到了人身保护令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为一名家暴受害女子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该女子的丈夫对其实施跟踪、骚扰、殴打等行为。

  杨女士和赵先生2019年结婚,2021年1月的一天晚上,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在争吵中引发肢体冲突,进而互相厮打。杨女士称,结婚后对方多次殴打自己,不但如此,赵先生还通过多个手机号码和多个平台威胁恫吓自己和亲属,说会让自己“死得很难看”,并多次堵过自己回家的路。她认为,赵先生的行为涉嫌家暴,向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第1079条规定,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如果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审查,法院认为,赵先生和杨女士发生矛盾时,不能理智处理,而是使用暴力殴打,使杨女士存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杨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面对家暴,收集证据非常重要。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表示需要做到如下几点。

  面对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家暴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

  报过警就会有记录。警察的接处警记录、警方制作的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照片、警方制作的《家暴告诫书》均是最有力的证据。

  家暴发生后要及时就医

  请如实告知医生伤情,不要总说是自己摔的,一定要医生在诊断证明上写被老公殴打所致。

  请保留好医疗诊断证明、拍摄当天伤痕照片

  手机拍摄照片会有时间证明,拍摄的时候要有全身照,证明是你本人受伤,而且伤口局部拍照时,用米尺靠近受伤部位,证明受伤的长度和面积。

  要及时寻求村(居)委会、妇联及民政救助机构等部门的帮助,做好家庭暴力的证据固定和保存工作

  及时保存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如果被电话骚扰威胁,请控制情绪,第一时间录音

  如果想离婚或者分手遭遇威胁家暴,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职场性骚扰

  为受害者撑腰

  民法典规定:职场性骚扰单位也要担责

  在近期热播的电视剧《流金岁月》中,在只有两个人的工作室内,师傅大罗借看作品的名义,靠近蒋南孙并拉手、揽肩、贴耳交谈,上演种种令人不适的动作并口出不逊。其实这样的场景不止在影视剧中出现。

  据裁判文书网案例,2020年,原告王女士将杨某告上法庭,案由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事发时,王女士在马路上遛狗,杨某酒后经过王女士身旁时,用手抓王女士的臀部,并在王女士追赶其过程中又将王女士打伤,造成王女士头部、颈部、面部多处损伤。王女士将杨某诉至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对王女士进行性骚扰,在王女士追赶其过程中又将王女士打伤,给王女士的精神造成伤害,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赔偿王女士16098.52元。

  衡晓春律师称,在职场、公共场所遭遇性骚扰,一直以来困扰着很多女性。民法典出台前,法律上对于“性骚扰”的明确规定来自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该法条规定比较笼统,妇女权益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等实施性骚扰。单位未尽上述义务的,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衡晓春表示,这条规定是对女性朋友的一个特别保护,让公众正确认识到防止性骚扰应是有关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家务补偿

  民法典新支持

  全职太太离婚时获5万元家务补偿

  近期,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冲上微博热搜。

  该案女方是一名全职太太,她在离婚诉讼中表示,男方除了上班外,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要求分割财产时,让男方额外补偿她的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这名全职太太的诉请,一审判决男方补偿5万元。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记者,此前婚姻法对于家务劳动补偿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但以前是有“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个前置条件的。通俗来讲,就是奉行“AA制婚姻”的夫妻,一方才有权以自己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为由,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

  吕律师表示,民法典对于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新”规,“新”在删除了“AA制婚姻”这一前置条件。以后,无论夫妻双方如何处置财产,只要一方在家庭生活中负担较多义务,就可以主张对方予以补偿。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对于此类情形还有更为细致的规定,就是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这样一来,以后多付出的一方,甚至可以在离婚诉讼、婚后财产分割诉讼之外,专门要求针对家务劳动补偿进行立案起诉,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南京一白领离婚时丈夫答应补偿

  不是只有全职太太才能要求家务补偿

  南京一白领离婚时丈夫答应补偿

  3月8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家事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家务补偿的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从白皮书中了解到,2016年至2020年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96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517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250件,以其他方式结案的有499件。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年龄趋于年轻化,且女性作为原告的占比超过70%。夫妻共同财产涵盖房产、车辆、股票、公积金、养老金等类型,新财产类型,比如虚拟货币、可变利益实体等特殊财产不断涌现。

  白领妈妈为家庭付出多,丈夫离婚时答应补偿

  李某和张某婚后感情很好,2009年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两个女儿出生后,妻子张某将更多精力投入家庭,全力支持丈夫工作。丈夫李某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张某自己也是公司白领,需要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两个女儿,家务非常繁重。另外,她还承担起定期探望李某父母的责任,一有空就带孩子去看望他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天伦之乐。

  结婚多年后,双方由于沟通不畅经常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李某两次去法院起诉离婚,张某都不同意。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和平分手。李某感念妻子张某多年来对家庭和孩子的付出,自愿对她进行经济补偿,肯定她对家庭的贡献。

  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首次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认可,根据民法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负担更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并不是只有全职太太才可以要求家务补偿

  有人提出,是不是只有全职太太才有资格在离婚时请求家务补偿呢?秦淮法院王冬青法官表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提到全职太太这个前提。在一些离婚案件中,不少妻子是有工作的,就比如白皮书中提到的这个案例。

  该案例中,李某是个金领,收入特别高,经常要出差,甚至是出国,每年在家的时间都有限,而张某是一般的行政白领。张某为了两个女儿,放弃了一些自我提升的机会,比如升职、考在职研究生等。所以,并不一定是全职太太,只要是因为家庭付出的原因,造成夫妻经济地位有差别,法院都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一方一定照顾。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实习生 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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