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王瑞)41岁的赵三没想到,离婚两年多后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气愤之下,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前妻返还自己支付的抚养费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近日,该案在睢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赵三和前妻相识不久就领证结婚。婚后两人很快生下了女儿小赵。后来因夫妻感情不和,2017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约定小赵由前妻抚养,赵三每个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小赵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后两年期间,赵三一直按时支付抚养费。一次偶然,他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2019年11月,他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自己并非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换句话说,小赵并非赵三的亲生女儿。得知这一真相,赵三身心遭受到巨大打击。
他自认一直对这个女儿呵护备至、爱护有加,倾注了全部心血,没想到前妻竟然欺骗了他。愤怒之下,他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自己支付的抚养费,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前不久,该案在睢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赵三前妻称,自己并没有对赵三有过隐瞒,当初两人相识后不久,就发现怀孕了,但自己对于腹中胎儿生父无法确认,赵三是知情的,却仍选择与其领取结婚证。因此,她认为赵三要求返还女儿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并无依据。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经鉴定,可以确定小赵和赵三之间并非亲子关系,因此赵三对小赵没有抚养义务。前妻有关两人结婚时赵三已经知晓孩子非亲生并同意抚养孩子的说法,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从两人离婚时,对于小赵抚养问题的处理以及两人离婚后的微信聊天记录,均反映出赵三直到亲子鉴定后,才得知他与孩子并非亲子关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前妻支付赵三抚养费25000元,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