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记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这一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 80元,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十连增,待遇调整惠及全省近 1100万城乡老年参保居民。
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 号)对各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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