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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共享电动自行车站点,年内再建1000个设置停放桩位不少于4万个,投放车辆不少于4万辆
设置停放桩位不少于4万个,投放车辆不少于4万辆

  徐州“智慧有桩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行以来4个多月里,共享电动车有序打通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诠释了“享便利、享生活、享文明”建设运营模式的内涵。

  因为租用方便、价格合理、省时省力,共享电动自行车很受需要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市民欢迎。

  为了更好地发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优势,减少问题乱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与《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先后颁布实施,徐州市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与管理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创新提出了“智行生活—享便利、享生活、享文明”的“智慧有桩共享电动自行车”建设运营模式,确保把好事办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徐州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建设要求“有桩停放、车桩互联、免押使用、足额维保”,站点用电设施采用环保电池,无供电接入,车辆采用换电维护模式;配备安全头盔,运营公司须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上海钧正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品牌)和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品牌)两家企业在市区内开展运营,首批在徐州市区建设固定停车站点500处,投放车辆2万辆。第二期将逐步增加投放数量、扩大投放范围,最终建设固定站点不低于1000处,停放桩位不少于4万个,投放有桩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少于4万辆,总投资不少于1.2亿元。

  2020年10月1日,首批500个站点建设完成,2万辆电动自行车在徐州市交警支队指导下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登记注册、安装号牌并逐步投入运营。目前,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良好,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被有序打通。

  据徐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七大队大队长杨琨介绍,共享电动自行车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已列入徐州市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徐州市城管局强化管理举措,制定了《徐州市区智慧有桩共享电动自行车运维考核办法(试行)》,进入运营期后,将结合保证金制度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运营结果决定后期布点资源的倾斜。任何站点建设和移动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超出规定数量和范围建设站点。

  “站点要在地面规划停车区域,安装站点控制设备、锁止器等固定停放设备。要求站内停车实行一车一位,达到首尾一致、整齐划一、间距一致,并具有抗风防倒伏、耐用性。”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运营公司所提供的电动自行车要全部通过CCC认证,严格按照交警部门要求,统一使用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上牌,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线运营。张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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