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 陈子秋)恨姐夫与自己的妻子有染,男子申某持菜刀朝姐夫猛砍数刀,致其大量失血身亡。案发后,申某逃跑,这一逃就是12年。2021年2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虎丘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3年。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2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虎丘法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已审理终结。据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5月28日晚,申某因妻子苏某与他的姐夫黄某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在黄某的出租房内,持菜刀朝黄某头面部、躯干及臂部猛砍数刀,致其右肱动脉破裂、右肱静脉断裂,大量失血而身亡。申某作案后逃离现场。2020年7月2日,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来积极赔偿黄某的近亲属,取得对方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申某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申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他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申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他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因为黄某是他的姐夫,他是在没有退路的情况下才出手,最终造成对方死亡。辩护律师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申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中也真诚忏悔,申某属于激情杀人,他没有为犯罪做准备,而是临时起意拿起菜刀。另外,该案系家庭情感矛盾纠纷,双方属于亲属关系,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而且申某的家属能够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亲属谅解。辩护律师请求法庭能够在10年以下对申某量刑。
法院认为,申某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申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害人对该案发生有过错,申某一方能赔偿被害人亲属并取得谅解,量刑时一并予以考虑。辩护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信。
最终,苏州市虎丘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3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