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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破产审判、疫情防控“两不误”
铜山法院适用民法典办结因疫情防控征用破产企业财产案

  近日,徐州铜山法院适用民法典条款妥善处理一起地方政府请求征用破产企业厂房作为隔离场所使用的事项,实现了破产审判、疫情防控“两不误”。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徐州全市乃至江苏全省法院办理的首例因疫情防控需要征用破产企业财产案。

  

  李伟豪 吴磊

  民法典第245条明确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徐州市久大化纤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大公司)位于铜山区棠张镇,因便于管控、场所相对独立,2020年初疫情期间就曾作为棠张镇政府疫情隔离点使用。后因企业资不抵债,难以维系。

  2020年7月30日,铜山法院受理久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接管了破产企业财产,选定了管理人,稳步推进案件办理。

  进入2021年,全国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本土病例陆续出现,临近春节,返乡人群增多,人口流动频繁,如何做好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徐人员的隔离防控成为属地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

  为落实疫情防控隔离场所要求,棠张镇政府多方考察选择,却始终未找到合适场所,遂在1月30日与法院、管理人沟通联系,要求征用徐州市久大公司厂房。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陈琪当即要求管理人以防疫大局为重,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1月31日、2月1日,陈琪与管理人用周末休息时间,两次前往久大公司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协商交接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了补偿标准、保管主体、责任承担、卫生消杀等内容,棠张镇政府简单修整后即作为该镇临时隔离场所使用,圆满解决了地方政府的后顾之忧。

  据悉,该案也是铜山法院畅通府院联动机制,以破产审判服务地方大局、疫情防控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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