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胡玉梅 李艺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明办共同出台的《江苏省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对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约束。
《办法》共17条,包括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界定、核实办法、评审事项、信息保存期等。《办法》中,规定了游客可能会被“拉黑”的12项不文明行为,其中有三项特别增设的条款值得关注。
《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滥食野生动物”;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违反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造成餐饮严重浪费”;第四条第九项规定“因过度维权、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影响旅游经营单位正常经营秩序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也就是说,吃饭太浪费、滥食野生动物及过度维权、寻衅滋事等行为,都可能会被纳入“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之中。
此外,《办法》中,关于旅游从业者不文明行为的规定有7项,包括强迫交易、殴打胁迫旅游者、传播低俗趣味、不尊重旅游者的民族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等行为。《办法》还增加了“旅游从业者未履行宣传引导责任,对旅游者不文明行为未及时进行劝阻,放任旅游者发生严重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