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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同事透露湖南高院女法官被害内情——
凶手曾应聘事发小区保洁
此前因殴打单位领导被开除
  湖南省高院
  遇害的周春梅法官(图据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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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周春梅为同乡,2020年9月,向某因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后心生怨恨,行凶报复。1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到了周春梅的同事,了解到了更多细节。据悉,凶手向某曾在案件受理期间多次骚扰周春梅,就在事发5天前,她曾应聘周春梅所在小区的保洁。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陈子秋 张瑾 文/摄

  并非闺蜜

  事发5天前,凶手到周春梅所在小区应聘保洁

  1月12日上午9点左右,湖南高院审监一庭的同事罗佩(化名)并没有见到周春梅这位“工作狂”,“以为周庭长去开庭或者出去见当事人了。”10点左右,从警方传来可怕的消息,罗佩和其他同事才得知周春梅遇害了!他完全不敢相信这件事,数次跑去办公室确认周春梅是不是已经来了。“事发前一天下午我们还见过面,全庭30多个人在一起学习《民法典》,周春梅庭长讲了很多看法。所以当时总有一种错觉,是不是警方把受害人的身份搞错了。”

  据长沙市公安局通报,1月12日7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向某在文源街道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内持刀行凶,被害人周春梅不幸遇难。

  周春梅居住的小区有近20栋居民楼,地下车库非常空旷,且有多个视野盲区。

  当天早上7时多,周春梅到地下车库取车准备上班时,被向某残忍地用刀杀害。“现在只能说,幸亏那天没带孩子。”

  罗佩透露,往常周春梅会带着儿子一起出门,先把孩子送到学校,然后再去单位,“凶手这么残忍,(如果带着小孩)后果真的不堪设想。”罗佩认为,周春梅与向某是湘潭大学的同级校友加老乡,彼此认识,向某如果起了杀心,周春梅会防不胜防,“事发5天前,向某曾到周春梅所在的小区物业应聘保洁。”

  至于网络上热议的向某和周春梅为闺蜜关系,罗佩认为,两人是否为闺蜜应由周春梅的丈夫,甚至是警方在翻阅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后才能得出这个结论,不能因为两人曾是校友又是同乡就随意揣测。

  据封面新闻的最新报道,周春梅的丈夫陈某表示,“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妻子只是校友,关系一般。”

  行为偏激

  向某曾用棍棒打伤原公司领导后被开除

  该劳资纠纷案审理期间,她多次骚扰周春梅

  罗佩介绍,向某是一个行为偏激的人,因周春梅拒绝为她的案子打招呼,便多次骚扰,“打电话、发微信都有。”向某请周春梅“关心”的案子,是其与原单位的一个劳动纠纷案件。此案件在经历一审、二审之后,她仍不满意,遂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希望在高院任职的周春梅可以帮忙打个招呼,让再审顺利启动。

  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2020年9月4日,湖南高院作出的一份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驳回向某再审申请。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某副总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被告公司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三天后,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向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19年3月26日,向某请求休病假或事假一个月。该公司领导告知向某须提交相关病历资料并提交请假条请公司领导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之后,单位要求与向某解除劳动关系。向某又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9月16日裁决:公司应当支付向某休假工资5400多元,并对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向某不服,遂到法院起诉,与原单位打起劳动官司。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在2019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向某原单位须支付对方工资43000余元及未休年假工资9400余元。向某仍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原单位支付工资65000余元,并要求原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餐补、未休年假工资等。2020年5月25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罗佩透露,周春梅曾向他人提及过向某的骚扰行为让她有些抑郁,“去年七八月份时,向某就持续向周法官发消息进行恐吓、威胁和咒骂。”

  最高法发声

  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受害法官生前多次被评为审判专家

  1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以《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为题发布文章,沉痛悼念周春梅法官。

  周春梅是湖南高院的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湖南高院1月12日晚发布通告称,周春梅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专家。”

  2015年,《中国审判》曾刊发《春梅香自苦寒来——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周春梅》一文。该文称,2003年,在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周春梅即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4年被评为湖南高院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罗佩跟现代快报记者回忆,“她工作非常严谨,对我们要求也很高。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她要求我们一定要把当事人的每一点诉求都有理有据地给到回复。业务水平也很强,对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都非常耐心、热情。因为长期伏案工作,她还有非常严重的颈椎病,她办公室的椅子上还放着靠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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