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实习生 黄钰晔 记者 张瑜)基础分80分,良好信用信息就加分、不良信息就减分……近日,由南京市建委牵头,市发改、市规划资源、市房产、市城管、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对企业设5级信用体系,按级奖优罚劣。对于开发企业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设定“直接定级”项,实施“一票否决”。《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由市建委会同11个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部门,共同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相关行为纳入评价标准;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梳理了开发企业各类不良行为,将存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纳入标准,特别是明确了“直接定级”项,加大对开发行为的规范力度。
《办法》提出企业5级信用体系,按级奖优罚劣。在基本分80分基础上,采用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开发企业信用分值,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以信用分为评定标准的基础上,对于开发企业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设定“直接定级”项,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