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实习生 李泽芃 记者 刘遥)2021年1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老汉在家熬制2700多斤“地沟油”,低价卖给附近的小店,小店老板又用这些油做成“美食”卖给消费者。近日,法院在依法判处时采纳检方的公益诉讼意见,要求7名被告缴纳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六合的杨老汉发现猪油价格不断上涨,决定提炼“地沟油”赚外快。他买来大量无法食用的猪下水,带回家自己熬制,熬制产生的烟雾熏得邻居忍无可忍,最终报了警。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敲开杨老汉的家门,查获几桶尚未熬制的猪下水。据杨老汉交代,他一直关注着猪油价格。2020年初,成品猪油已涨到每斤20元左右,而他的油每斤才5元。两年多时间,杨老汉一共提炼了2700多斤“地沟油”,共有6家小店的老板来买过,然后用来炒菜、做烧饼、熬制辣椒油等。
2020年6月,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杨老汉等7人提起公诉,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杨老汉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至于购买、使用“地沟油”的6名小店老板,法院按照他们各自的情节,也判处相应刑罚。
在刑事判决的同时,法院采纳检方的公益诉讼意见,要求杨老汉等7人缴纳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