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要赔30万元,被告人竟然窃喜。检察机关揭开真相,这竟然是被告“导演”的虚假诉讼,目的就是让自己败诉产生“损失”,从而向别人索赔进行报复。近日,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2017年,丰某因为与朱某的民事纠纷,先后打了两次官司。丰某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朱某名下房产被查封。之后丰某撤诉了,但没有及时申请解封,直到2018年3月法院才解除查封。对此,朱某一直怀恨在心。他找到老乡钱某订立了一份虚假房地产买卖合同,将名下房产卖给钱某,约定要是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并按总房价的20%赔偿。当天,钱某就以银行承兑汇票30万元作为定金。
之后,朱某不履行交房义务,被判败诉要赔给钱某30万元,之后朱某主动向钱某转账28万元。随后,朱某以判决书为证据起诉,向丰某索赔,获二审法院支持,之后保险公司支付了这笔钱。
丰某察觉猫腻,来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求助。检察官结合调查情况作出评估,认为该案存在虚假诉讼嫌疑,后经公安部门调查水落石出。经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房屋买卖纠纷案民事判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朱某自愿退赔,同时,朱某、钱某的行为分别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对朱某和钱某以诈骗罪判处刑罚。朱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罚金十万元;钱某被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严君臣 金霞 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