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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江苏检方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村主任成“黑老大”持枪杀人获死刑

 村主任竟是“黑老大”,他带着小弟开赌场、放高利贷、打群架、持枪杀人,最终被判处死刑;恶势力团伙以投资公司为掩护搞"套路贷",勾结司法人员做了百余起虚假诉讼……昨天,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提起公诉1127件8041人,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实习生 李泽芃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黑老大”村主任持枪杀人,最终获死刑

  2011年,聂某刑满释放后,在淮安市纠集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靠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抢夺土方工程等非法活动牟利。聂某等人在2014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7起,非法获利1056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掩盖涉黑性质,聂某还通过非法手段先后担任某村副主任、主任。

  2017年12月18日,为了争夺赌博市场,聂某带着小弟和另一个恶势力团伙“约架”。斗殴中,聂某持火药枪射击,致一人死亡。

  事发后,聂某指使他人为自己顶包,还与同案犯串供,但这些伎俩被检方识破。检方先后11次派员介入侦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完善证据锁链。重点围绕故意杀人罪名,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聂某开枪射杀的供述、固定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为准确指控其故意杀人罪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9月10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2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聂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名,决定执行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无期徒刑或11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后来,该案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苏省办理的首例涉黑命案。

  虚假诉讼案扯出“套路贷”犯罪

  2018年12月,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接到一名女子的抗诉申请。该女子表示,她不认识王某,更没有和王某签过什么二手车买卖合同,却被法院判决要把私家车过户给王某。检方调查发现,原来是女子的前夫曾和王某借款,该女子车辆成为抵押物,女子在合同上的签名也是伪造的。检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和同伙在半年时间里提起的虚假诉讼高达100多件。

  2014年6月,王某和丁某成立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募40余名成员,在全省设立11家分公司,专门做“汽车抵押贷款”业务。他们诱骗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设立极其苛刻的违约条款,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逼债,借助虚假诉讼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101起,涉案金额440余万元。

  2020年6月2日,该案交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丁某犯诈骗、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罚金100万,王某犯诈骗、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70万。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16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检方办案中还发现,在丁某、王某等人100多件虚假诉讼案里,有2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并对2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并将相关线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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