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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明年上半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工资基数出炉,共分12档

  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2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 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据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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