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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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女子路边捡到白金手镯
老人刚巧看到:是我丢的

  一个星期前,泰州一老人不慎遗失戴了多年的白金手镯。近日,老人出门散步时,看到一女子从路边绿化带中捡起一东西,一看正是自己的手镯,于是上前索要。女子因不能确定失主,报警求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经过对老人提供的购买发票进行鉴定,手镯还真是她丢失的。

  12月11日中午,周山河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沈女士的求助电话,称自己拾到一只白金手镯,恰巧一姓王的老太太路过,声称手镯是她一个星期前丢的。哪有这么巧的事?犹豫之下,沈女士拨打110报警。

  “警察同志,这是我的手镯,我认得的,请你相信我!”看到民警过来,老太太很着急地解释。“只要能够证明是你的,手镯一定会还给你。”民警一边安抚老人,一边询问具体情况。然而,老人对手镯丢失的具体时间全然不知,只依稀记得上周自己和家人去兴化吃饭,回到家就发现手镯不见了,她以为是在兴化丢的,直到这天出来散步,恰巧看见沈女士拾起的手镯。

  当天下午3点,老人跟儿子带着从兴化取来的手镯票据和包装盒来到派出所。由于购买年数较长,发票上的字迹已不清晰,民警先是根据发票上的型号、颜色进行认真对比,再前往金店借助专业工具对手镯的颜色、型号、重量与票据上的信息进行对比,发现数据不差毫厘,最终确定手镯确实是老人丢的,于是物归原主。

  老人拿着失而复得的手镯,对民警以及拾到手镯的沈女士表示感谢。通讯员 黄正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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