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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泰兴划定150平方公里烟花爆竹禁放区

  近日,《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泰兴将划定150平方公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泰兴市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包括:主城区禁止燃放区域:S334省道(延伸至香榭湖)以北、阳江路以南、封庄中沟(延伸至东阳路)及北延跃进中沟以西、三阳中沟及北延郭庄中沟以东所围合范围;泰兴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区域:沿江大道以西、阳江路西延以南、澄江路西延以北、长江以东。全市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纳入禁放区域管理。

  此外,部分场所和地点也全年禁放。分别是党政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徐益凡 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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