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郭坚 记者 毛晓华)11月15日晚,泰州男子张某和许某参加同事王女士生日宴会,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结束后,张某喝了不少,但他不放心醉酒的许某,便开车送他回家。王女士也一起上了车。谁知到了小区楼下后,许某不想回家,两人在楼下发生口角,进而打起来。王女士赶紧报警,民警到场后,许某直接向民警举报张某酒后驾车。
11月1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泰州医药高新分局明珠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王女士报警电话,称其两名同事酒喝多了在祥龙家园小区居民楼下打架,请求民警前来调解。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发现两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警察同志我要举报,我同事喝多了酒还开车!”就在王女士介绍情况时候,许某突然大喊一声,指着张某称其酒后驾车。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民警先将两人带至派出所调解,然后联系交警到派出所调查情况。经交警部门检测,张某每百毫升酒精含量70毫克,属于饮酒驾驶,随后对其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